
来源: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发布时间:2024-11-05
为做好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,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,近日,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5部门单位印发实施《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》,充分发挥退役军人事务、妇联、残联、民政、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能优势,构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机制,形成对退役军人帮扶合力,推动形成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协同救助格局。
加强机制建设。建立由人民检察院、退役军人事务等6部门共同参与的退役军人司法救助信息共享、工作联动、线索移送机制,分别明确1名工作联络员,负责工作信息联络、数据统计、材料传送等具体事宜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通报工作情况,交换、共享工作信息,总结工作经验,梳理、解决突出问题。
加强信息沟通。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从各自系统加强司法救助宣传,提高退役军人司法救助知晓度,工作中发现退役军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,及时将其案件作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至各级检察机关。检察机关将救助情况及时反馈线索移送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,联合开展回访并建立观察台账,动态跟踪记录救助情况、帮扶政策措施惠及情况及生活现状,提高其自力更生和致富能力。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等6部门业务沟通和数据共享,探索建立退役军人救助数据库,通过数据比对等方式发现符合救助条件人员,实现主动救助,同时方便退役军人查询和获取相关救助信息。
实施联动救助。构建“1+N”社会多元化联动救助模式,对需要开展联合帮扶的退役军人,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综合运用经济救助、最低生活保障、生活安置、帮助就学就业、康复训练、心理干预等多种形式开展精准救助,切实解决当事人的生活困难,发展社会力量拓宽救助模式。